遛狗不拴狗链违法!
时间:2009-04-20 点击:2882次
13日晚8时许,正在光明广场散步的市民突然被一阵狗的狂吠声吸引,当时记者正好路过,只见一只“黄毛”和一只“金尊”咬得正欢,两只狗的个头都不小。“金尊”的主人使劲拉着狗链,想让自己的狗远离“黄毛”的纠缠,但因为“黄毛”当时没有栓狗链,一次又一次扑过来,并且,“黄毛”的主人对盛怒之下的狗一时也束手无策。经过一段时间的安抚后,“黄毛”被主人套上了狗链,两只狗才算平静下来。
昨日,记者采访了银川市城管局,综合管理科汤进忠科长表示,《银川市养犬条例》规定,不准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,所以双方当事人都有责任。原本狗咬伤人,狗主人应该负责伤者的医药费等,但因为《条例》规定带宠物狗出门时,必须佩带狗链,而“黄毛”主人不给狗拴狗链,就是违法行为,结果导致两狗相争,她被咬伤,主要责任就该由自己承担。后,汤科长提醒养狗市民,好不要带狗进入公共场所,在小区无人处溜狗,并且出门前给狗拴上狗链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