宠物狗流浪街头街坊心惊曾报警见警察就跑
时间:2009-05-05 点击:1972次
为了安全,好心的街坊曾经用铁链拴住这只流浪的狼狗
狗很温顺但样子吓人
昨日,记者去到前进大街附近寻了一个来回,发现了那只流浪狗,毛色黄黑,牙齿锋利,身材高大,是一只大狼狗。“其实那只狗还是挺温顺的,我们大人看了也不害怕。”在附近为儿子坐镇云吞店的老太说,每次看到那只流浪狗,她都会给它吃煲汤的剩骨头和剩饭。有时候店里客人多的时候,她让那只狗走开下午再来,狗也听话地摇摇尾巴离去,当天下午再回来。“那只狗刚出现在这里时还很瘦,很多热心的街坊经常喂它食物,现在它慢慢长得健壮了。”
虽然那只狗很温顺,但它巨大的体形而上学和锋利的牙齿还是让很多路过的人胆战心惊,尤其是有小孩的家长,都看紧孩子,不让狗接近他们。“那只狗站着比一两岁的小孩都高,万一伤到小孩,该找谁负责啊?”很多家长都担心。
为此,大家想了一个办法。因为狗的脖子上带了一个皮圈,大家找来一根铁链,将狗拴在云吞店门口的一棵大树上,不让它到处乱跑。云吞店的老太还是经常给流浪狗喂食。
疑曾是宠物狗后遭弃
这到底是谁家的狗呢?因为狗脖子上有一个皮圈,很多街坊怀疑肯定是狗的主人故意将它抛弃了。“看着好可怜啊,这么乖的一只狗,以前在主人家肯定是娇生惯养,现在却无家可归,狗的主人也太不负责任了。”街坊们看到流浪狗都忍不住哀叹它的命运。
附近街坊还称,狗被拴在树上时,曾有个人想解开绳索带走狗,并一直唤狗“阿旺”,但狗对“阿旺”这个名字不感冒,也不愿跟着来人一起走。
7月1日之后,它不用再流浪。
・养犬管理条例2009年起施行的《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市公安机关应当设立犬只留验场所,区、县级市公安机关可以设立犬只留验场所,接收、检验和处理弃养、流浪、扣押、没收的犬只。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动物诊疗机构、民间犬只救助机构接收、检验和处理弃养、流浪、扣押、没收的犬只。支持和鼓励设立民间犬只救助机构,从事犬只救助活动;犬只救助机构不得从事犬只经营活动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