宠物食品禁止进境
时间:2016-05-17 点击:2498次
记者新近从南京检验检疫局获悉,今年5月以来,该局工作人员先后从来自澳大利亚、日本、荷兰、加拿大、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进境邮包中截获7批次宠物食品,宠物食品大多数都是动物源性产品,根据我国规定,(生或熟)肉类及其制品、动物源性饲料是禁止携带和邮寄进境的,检验检疫人员将对这些宠物食品作退运或销毁处理。
检验检疫部门截获的这些宠物食品有猫粮、犬粮、白貂粮和犬用磨牙肉条,共计46.55kg,经初步鉴定,这些宠物食品都是由鸡肉、猪肉、牛肉和动物肝脏等原材料制成。宠物食品大多数都是动物源性产品,未经检疫的宠物食品存在较大的卫生和安全隐患,若来自动物疫病流行国家,还很可能携带人、畜或人畜共患传染病,导致疫病疫情的扩散。
根据我国《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》规定,(生或熟)肉类及其制品、动物源性饲料禁止携带和邮寄进境,目的是防止国外动物传染病随之传入我国,进而保护我国的农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