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让“狗趣”成为“狗患”
时间:2018-07-17 点击:2440次
没有系绳子的宠物狗兀自撒欢、空间狭窄的电梯里人狗同乘、宠物狗随地大小便主人也不处理……本应是人们生活中的“狗趣”反而成了“狗患”。文明养犬虽已倡导多年,但由于养犬人不注意、监管不到位,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,引来不少人反感和担心。专家表示,随着夏季高温天气到来,犬类动物容易烦躁,增加了发生狂犬病的风险。广大养犬人要文明养犬,防范犬类伤人事情发生,共同维护良好人居环境。
文明养犬,规矩更细了
“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。我们小区一楼有户人家养了只大狗,每次有人经过它就狂叫,常常吓人一跳。”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小徐有些怕狗,“我晚上跑步会遇到很多人遛狗,有的狗不带狗绳跑得特别欢,有的狗对着别人私家车的轮胎小便,主人站在不远处看着,什么也不管。”
上海市民段先生开了一家宠物咖啡馆,养过几只狗。“卫生方面我比较注意,狗在外面排便我都会捡起来包好丢在垃圾桶里。不过不系犬绳的现象现在很多,让人没有安全感,印象深的是杜宾犬,它可是大型烈性犬,上海的政策应该是禁养的。我一个1.8米的大个都绕着走,生怕它闻到我身上狗的味道扑过来咬我。”
有专家表示,不系犬绳的宠物犬不仅容易走失、乱跑受伤,还可能会惊扰到其他居民。尤其夏季是动物致伤高发季节,高温闷热令犬类动物易烦躁,增加了发生狂犬病的风险。
“城市养狗引起争端,其实不能完全赖狗。现在很多人反感养狗,甚至伤害狗,都和主人的不文明做法有关。”段先生说,“有的主人嫌脏不处理狗的粪便、嫌麻烦不做防护措施,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。”
为了规范养犬人的行为,近年来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青岛等地纷纷出台养犬新规定,要求“一户一犬”、养犬登记,并对犬只品种、出行要求等列出具体规定。按照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未经登记和年检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养犬;东城区、西城区等6个区为重点管理区,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,禁止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。上海市专门出台《关于本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只目录的通告》,对禁养犬只品种及罚则做出了规定。《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实行养犬登记、免疫登记和缴费制度,犬只必须佩戴犬牌外出,禁养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烈性犬品种。《三亚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》还规定了遛狗时间,犬只出户的时间限定为20时至次日7时,治疗或办理免疫检疫手续除外。
据了解,目前我国没有全国性的养犬法规,不同城市的做法有些差异。“这主要是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,社会治理的重视程度和投入程度差异较大,各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自特点,制定针对性、适用性较强的养犬法规。”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顾骏说。
有了规矩,还要执行到位
专家指出,犬吠扰民、犬便成灾、恶犬伤人等现象时有发生,文明养犬逐渐成为城市治理难题,主要原因有两点,一是养犬人数量庞大、素质参差不齐,二是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。
“养犬成为一些人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,管理部门应该切实履行责任,将有关规则的监督执行情况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。若发布了规定却不尽力执行,就是纵容不守规则的行为。”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杨伟民说。
笔者发现,多地出台的养犬条例均规定实行登记制,部分地区收取一定的费用。《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养犬人须缴纳400元的管理服务费。按照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重点管理区第一年养犬登记费用为1000元,以后每年年检为500元。北京通州的刘晓静刚领养了一只6个月大的狗,光打疫苗就花了不少钱。“如果不是强制,我不太愿意办登记证,费用有点高,平时也没有看到相应的服务。”
“很多人因为收费就不办证了,而不缴费并没有强制措施,这对遵守规则的人来说不公平。”顾骏指出,如果仅仅依靠养犬人的交费来支撑养犬管理工作,可能存在较大困难。“收费就要履行责任,但多地缺乏配套服务,结果导致养犬管理工作没有真正有效开展,还损害了政府公信力。”
养犬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。顾骏说,“尤其是在管理走失犬只和流浪犬只时,采取简单粗暴的治理方法往往会引起轩然大波。这一方面说明社会公众对动物生命更加重视,另一方面也提醒有关方面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营造良好舆论氛围,让大家明白善待动物是对它们负责,给它们好的归宿。”
养犬人别忽视小事
推动文明养犬是一项长期工作,不能急于一时。顾骏认为,“文明养犬治理要抓重点,张弛有度。当前,防范狂犬病是首要任务,绝不能含糊,必须定期给犬类接种疫苗,要有配套的执法力量让政策落地。有权限的区域可以先试行,有权限的方面可以先落实。”
为了整治违法养犬行为,各地动作不断。在去年为期8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中,山东省济南市首次试点“养犬积分制”,若被扣完12分,民警将暂扣养犬登记证,养犬人学习文明养犬知识并考察合格后再发还养犬登记证。为了解决不文明养犬行为取证难、追踪难、处罚难,今年济南市城管局借用公安部门的人脸识别系统,对携犬出户不及时清理粪便的养犬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取证,依规处罚。
专家表示,推动文明养犬,加强法治建设,势在必行。在法律框架内,既要明确违法养犬行为的民事责任,也要明确相应的行政责任。“不但要有立法、执法,还要加强生命伦理教育、强调市民个人责任等,提升养犬人的文明意识。”顾骏表示,近年来,随着国民素质和规则意识的提升,文明养犬现象有明显进步。
“既然把狗当作好伙伴,我们就要从自身做起,自己处理狗粪便,定期带狗去打疫苗,不随意遗弃等。其实说起来都是小事,但贵在坚持、养成习惯,这既是对它们负责,也对自己负责。”段先生说。
养犬治理需要调动社会力量,形成治理合力。业内人士建议,社区、社会组织也可雇佣人员定期清理小区里犬只排泄物、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;畅通区域内养犬人沟通渠道,订立共同遵守的文明养犬规则或倡议,更好地发挥自律作用。